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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高雄市在民國七十七年通過「道路挖掘埋設管線管理辦法」,二年前再改為「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因此,管線埋設從事前許可、施工管理到維護計劃,高雄市政府一定清楚。民國八十二年,中央曾訂「公共設施管線工程挖掘道路注意要點」,要求各道路主管機關及管線單位應配合「建立完整公共管線資料」。

官員指出,即使高雄市八十二年之前無管線資料,八十二年之後也應該握有完整資訊。]
舊 2014-08-06, 08:45 AM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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