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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lievil
照你的邏輯,
那我們也無須苛責,造成這次高雄大爆炸的廠商,反正[違規百百款]
整條溪一堆工廠都偷排重金屬汙水,所以無需[放大檢視]

一條人命就這樣被輾過去,
我們為何不去思考檢討,如何讓大家都有安全的工作環境
反而用[大家都違規],來把頭埋在沙子裡?

建議你去查查[血汗工廠]


你也只敢在這對弱勢的違規放大檢視而已.不是嗎?
你的公司有沒有完全遵照勞基法?公安? 你敢不敢吭聲?
還是你默默的冒著生命危險謀生活? 不就跟在街上發傳單的弱勢一樣?

甚至你周遭危害的生命的事件你敢管嗎? 你曾幾何時管過? 不敢吧!!
你敢在這裡嚴詞說要取締他們.只是因為他們弱勢不會回擊?
舊 2014-08-05, 11:53 PM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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