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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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blair
我覺得這件事應該分成兩件事
廠商肇禍一件
政府有無監督失職是另一件
絕對不是同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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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不小心真的會是兩件
錢額就被拆分了
引用:
作者e02047878
管線遇到下水道 那種施工方式算正常 只要它的深度夠
之後只是保養的問題
像現在要送到住戶的天然氣 一定比水溝還要晚做 正確方式是要從
水溝下方挖過去 但是很多都是直接貫穿水溝 那個深度就不夠了
這次的問題可能是榮化沒保養管線+漏氣時沒有確實的檢查
才會出這麼大的紕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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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要看 是箱涵先做...還是管路先做...
看到二聖一路那邊有段分洪箱涵是2008年後才做的...不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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