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打工吧魔王大人
受力0.1 秒 ?!
不是吧, 爆炸這種事也許得用0.01秒去計算.
那兩個消失的人, 也許也在頂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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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bo5738
這些算法 都只能說對一半 原因 只是假設
現在 環境風速 這些都還會有影響 算式中卻無法表現出來 所以就別太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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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Crazynut
都是假設+1,如果接觸時間是0.2秒,算出來就減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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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不在於假設的部分是否是事實,以及有沒有算出正確值,而在於物理觀念是否正確.
如果觀念不正確,就算假設的條件都沒錯,且所有條件都考慮到了,也得不到正確的答案.
如果是ㄧ般人犯這個錯,當然無需苛責,但作為一個高中物理老師,這就大大的不應該.
1.請問你有搞清楚記者問的問題,以及該物理老師在算的是什麼嗎?
記者問的是[爆炸產生的力],而該物理老師算的是[機車受的力].
機車受的力(向量)=爆炸產生的力(向量)+重力(向量)
但重力和爆炸產生的力方向相反,所以重力取負值,其實就是:
機車受的力值=爆炸產生的力值-重力值
=>爆炸產生的力值=機車受的力值+重力值
這跟球落地反彈過程中,受地面作用力的情形一樣,除了計算球在單位時間內的動量變化量(就是力)以外,還必須加上球的重量;
如果是計算球打在牆上(牆面和地面垂直)的反彈過程中,受牆面作用力,那就只計算球在單位時間內的動量變化量(就是力)即可.
這是基本的高中物理問題,會犯這種錯的,通常就是物理程度後段的學生.
2.t當然指的是受力時間,而v是受力過程得到的速度值,這從我式子裡面的F=ma=m*(v/t)中,a=v/t就可以看得出來.
一般有基本程度的人,應該都不會有這種疑問才對.
而得到速度v之後僅受重力(不考慮其他阻力之下),加速度值就是g,上升到高度h,速度變為零,就是用0^2=v^2+2(-g)h來算,所以v=(2gh)^(1/2).
這也是很基本的問題,也是一般人都不會有這種疑問.
3.事實上丙烯的碳就不會有6隻腳,這至少是高一學生就會知道的基本問題.
而一個高中化學老師犯了這麼誇張的錯誤,如果還不該酸,那還有什麼該酸的?
其實,由網友的發言內容,就不難理解,為何物理一直是大多數高中學生最感到困難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