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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如果說非蓄意撞傷撞死的就認了
因為路權是車輛的
法官也不要亂判開車的有罪或者要賠償
如果願意繼續從事這樣危險的工作就繼續
如此是否兩全其美?
因為危險性高的工作不只這種
為了錢誰也身不由己吧...
如果不是害人的工作不做要去吃土?
2014-08-05, 11:5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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