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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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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22
加班費的問題

朋友任職的公司因為加班費的問題被勞工局找過好幾次

於是老闆們找了律師研究出了一個新的方法

就是名義上改成所有人都領時薪(約22~26K一個月)

不足的部分由公司補足當成加班費(薪資總額不變)

所以每個人都有加班費....

只是這怎麼想都覺得怪怪的,這真的沒有問題嗎?
     
      
舊 2014-08-05, 10:30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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