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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Talking 吐槽完化學老師後,這次換來吐槽物理老師!

年代獨家新聞----氣爆後找嘸機車 找3天..原來在7樓頂

[YOUTUBE]kJ3xBkj935Y[/YOUTUBE]

首先,在1:02時:
該物理老師說[大家比較好奇的是它大概有多少的力量]


這位物理老師假設機車(105公斤)被炸後,速度由零變到20.29m/s,花了0.1秒.

所以這0.1秒內的平均加速度大小是(20.29-0)/0.1 m/s^2,這沒問題;
這0.1秒內的平均受力105kg*(20.29-0)/0.1 m/s^2=21304.5牛頓≒2130公斤重,這也沒問題.

但是,這位大哥,這是合力,是衝(擊)力和機車所受重力的合力耶!
也就是說,衝(擊)力應該是2013+105(車重)=2118公斤重才對吧?!


其次,在1:15時:
換算人被炸的高度36公尺(應該也是該物理老師換算的,不會是記者吧! )


如果不考慮車重和人重,也不考慮車和人的受力面積不同造成的受力差異,直接用相同衝擊力道來算的話:
由F=ma=m*(v/t)=m*{[(2gh)^(1/2)]/t}
因為F,g,t均相同
所以h和m^2成反比

人的質量70公斤,是車的質量105公斤的2/3倍,所以炸飛高度應該是(3/2)^2=9/4倍
因此炸飛高度應該是21*(9/4)=47.25公尺
     
      
舊 2014-08-05, 05:21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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