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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加保就要被坑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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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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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 沒有任何肇事原因 不然就是 受傷的人最大
所謂的 沒有任何肇事原因 就是初判表上 你的那一欄寫著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長的像下方那樣
不然對方都能告你過失傷害
低消就是 拘役一個月可役科罰金
就是你要繳三萬元給政府 然後再加一條前科
然後賠對方的另外算
上傳的圖像
10-初判表-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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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6, 04:39 PM #
26
NS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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