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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加保就要被坑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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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eia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921
引用:
作者
Earstorm-2
該機車騎士也是違規, 而且是雙違規(比汽車違規項目還多), 為什麼機車有利呢?
個人解讀是光看交通違規可能機車錯比較多
但機車那方受了傷,可以控告原po過失傷害
要上法院爭的結果可能就是原po在交通違規這邊比較有利,
但對方拿過失傷害來爭可以讓原po付出更大的代價(留下前科+易科罰金)
所以結論就是現在和解原po拿九千出來賠算是少賠就是賺
而交通違規誰錯比較多已經是次要的部分了
2014-07-26, 04:1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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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e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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