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權中*
|
有工會依工會,沒工會則以勞工代表去簽團體協約
在有工會的公司,就是這樣規定沒什麼好談的。
樓主的想法讓我想到一句話
"台灣的司是只有在判我贏時才是符合公平正義。"
只要我不認同的工會,就是被特定人士把持的工會。
如果大多數人覺得工會被特定人士把持,
那你自已想辦法找多數的人去加入工會,
把這些人踢出權力核心
而不是在旁邊出一張嘴喊燒又不願作事
之前有做過工會幹部,碰到每個會員都在喊工作被拗,
但工會要幫他們出頭時,每個都倒打一巴掌
需要工會時才說有用,沒需要時每個都喊每月二百的會費好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