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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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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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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LYFLY
不是很懂這個梗,方便簡單解說一下這個情境的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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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121767
消保處指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冷藏必須是攝氏7度以下,冷凍是負18度以下;消保處抽查的15車中,不僅全數都沒有依規定製作紙本溫度紀錄,溫度不符合託運要求冷藏或冷凍的溫度占6件。
6件中占比最高的是台灣宅配通,有3車溫度不合格,包含2車應冷凍,分別是載送標示食品的貨品、實測僅負攝氏4.7度,以及載送標示水餃的貨品、實測達攝氏32.8度;以及1車應冷藏,但載送標示水果的貨品,實測運送溫度也達31.9度。
記者去採訪某個業者,竟然大言不慚說 : 標榜冷藏冷凍只是「描述服務情境」...
(大概是這樣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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