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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_Ti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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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新北市土城區
文章: 200
引用:
作者d61s
先假設對方全錯
的確是你太好心了,基本上要求恢復原狀(車修好、人醫好)而沒有多拿已經是很佛心的了,你卻連恢復原狀這個基本要求都沒有,佛心中的佛心。

不過前提是你要先走完程序證明是對方錯,如果沒有走完程序,說誰對誰錯誰好心....沒有依據,你老婆也不用那麼急著認為是你吃虧。



[IMG][/IMG]

紅色部分是計程車擦撞我後停的位置, 藍色是我摔車位置

上班時間還有義交在旁邊指揮交通, 肇事責任很容易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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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4-07-14, 11:39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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