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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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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引用:
作者tony70017
仔細想想
如果安樂死合法化的話
那誰來簽這份文件?
這跟判死刑可是不同等級的事


這有什麼好怕的。如果合法化 後 找不到人簽 。

我來簽好了,業有的風風雨雨 我來承受。

因為 老了 我自已可以簽我自已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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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4-07-10, 12:22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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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