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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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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2
您的住址: 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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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irdie8899
這個程度應該只算是和家長調解,如果是去"關心"警方的處理情形;左右辦案方向
那才算是施壓了吧...
希望小弟弟早日康復,我也支持告死那個三寶;不然得拿出一筆醫藥費和照護費用


問題是如果告訴不成立而去私下和解,''''動用民代的人通常會賴帳甚至置之不理。
唯一的方式是讓告訴成立,有法律依據再來講賠償比較好!

我不是當事人,小弟弟的爸媽怎麼做我也不知道,
但是對方明擺著就是不能上法庭留下記錄,若如其所願,弱勢的家長勢必不會佔不了上風。
舊 2014-07-08, 06:19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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