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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解禁集體自衛權,可有條件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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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61
引用:
作者
dabochi
所以才會提宗主國與附庸國的概念
附庸國(日本)出錢出人保衛宗主國(帝國)是天經地義的事
但是障眼法(程序正義)總還是得做一下 讓事情看來很像是日本人自己同意的
太赤裸裸地做 安倍要怎麼跟日本人交代?
附庸如果強大到能出武力保衛宗主國,哪為何還要繼續當鼈三附庸?
網兄可有實例可舉?
2014-07-01, 11:02 PM #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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