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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胎7月遊韓國早產 母嬰出院喊價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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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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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85
引用:
作者
ruinousdeity
成年人的父母可以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但是剛出生的早產兒本人呢?他要為這件事情負什麼責任?
早產兒沒有決定他本人要在肚子裡七個月大的時候去韓國吧?整件事情最倒楣的不就是他?
還是說這名早產兒不是我國國民?
所以他活該要被卡在韓國?
你的盲點在於你只看到那對夫妻言行白目,看不到小孩是無辜的。
根據健保法定義:哪名早早產兒的確
不是我國國民
,他只有準國民的地位。
也就是該名早產兒必須在入境之後,先到移民署申請,等核可後,在到戶政事務所申報戶籍,再申報完戶籍後第六個月,他才開始享有健保身份,也就是這天開始看病,健保局才會付錢,在這之前請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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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2014-07-01, 01:3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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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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