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weirock
但我這邊看到賴著不還錢的人也很多
沒看過他們有怎樣過
自己做了什麼~自己就要負責
搞大一點~然後要用面子的因素綁架其它人及政府
其它人及政府就要被綁架?
這種做法及想法我不能認同~因為只是會制造更多同類型的人~大開方便之門
|
你要先弄清楚一件事情,欠債的債權所有人是個人、金融機構、政府,那是三種不一樣的狀況。
可動用的資源、追討的積極性上也有所不同,如果不管有理無理,需不需要還,
欠政府錢如果有這麼好過,我舉兩個例子就好:
第一個是黃任中
第二個是關廠工人案如果不還也沒關係,需要搞到去臥軌?
這對夫妻有本事去臥看看法院怎麼說,如果有好心人願意贊助他們,那是好心人的事,
跟政府還有國民的納稅錢也就沒關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