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henyuan
一、比如女生不想花錢,請人免費修電腦。
一個沒修好,一個修好了。這她有欠沒修好的人情嗎?或是欠修好的人情?還是兩不相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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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好的那邊當然肯定欠
沒修好仍欠人情,只是變成欠一半,這一半就變成可還可不還的模糊解釋,端看雙方手腕有多圓融,還要看欠人家的人要不要主動留個好印象給對方,直接補貼人家幾百塊車馬費當成打平也是應該的,基本上這女生的心態一開始就想免費凹人家就不太正經了,自然後面還人情的部分會找理由混過去也很正常
出社會的大人通常不會有這種想凹免錢的心態,除非自家親人,否則再怎麼熟也要基本收費,雙方都要有這種默契才會讓關係長久
引用:
作者chenyuan
二、長輩自願幫忙處理車禍糾紛。
從原本3千元可合解,處理到事主被地檢署傳喚,後發調解委員會,用6萬元達成合解,最後長輩全額支付。事主欠長輩多少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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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輩又沒拿刀逼事主要讓他喬,所不管喬怎樣,本來就是事主自己同意賭一把,願賭服輸,長輩喬事不成還願意吸收損失更是難能可貴,這人情欠很大。
人情債本來就難還,這怎麼討論都永遠沒有辦法量化
錢只是最具體的感謝方式之一,否則你有本事用錢以外的方式還嗎?
例如每週風雨無阻陪老人家吃飯直到他掛掉,也許老人家要的是這個,但你做得到嗎....
所以講到最後大家直接用錢解決,方便省事立即見效又絕對不會被嫌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