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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豆妖
*停權中*
 
巴豆妖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引用:
作者kazama
此為公訴罪行。

刑法第235條第一項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
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三萬元以下罰金。

影片中要畫面沒畫面,要聲音沒聲音
實在看不出猥褻
就一個男的在毛玻璃後面動來動去
公訢也要檢察官要先能證明他們真的在做愛做的事
不然光一個人影就能告人,這社會也太恐怖了
舊 2014-06-27, 05:52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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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豆妖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