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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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sablanca
熱心、誠懇許許多多都是志工的優點,
但只要問一件事,出事了誰負責?志工可以負責,還是成為卸責的對象?
專業事情讓專業的來負責才對不是嗎?
志工唯一的好處,就是藉此集合一批人,形成特殊團體/組織,讓政治人物方便"選民服務",
親戚去學校當志工,都不知道吃了幾次飯,出去玩了幾次,基本上是不用錢,或者負擔部份,
都是某某議員會出現的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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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事誰該負責?
可以參考前陣子義交指揮交通不當造成車禍的判例.
話說難聽一點, 你當兵去當不願役時, 出了包搞壞東西不用負責?
這樣誰還要去當志工?
沒去當過志工, 沒興趣當志工, 不想當志工的人確實會這樣說.
但事實呢?
我還是因此對這些志工充滿了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