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國安是笑話,人家都說了是飯店保全+警察,根本不是國安局或情治人員,所謂國安局或情治人員都是住客自己看到飯店保全掰的
你提到的東西ˊ除了出警之外其他全部是住客(奧客?)為了爭取輿論支持才會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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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飯店保全也沒資格強行進入已經簽定契約的客房。
已經簽定契約的房間,屬於消費者的私人空間,這是憲法保障的。
他們講的觀光業管理規則只是行政命令,而且還是適用主管機關和業者間的行為,不適用在消費者身上。
最符合資格的只有持有搜索票的警察才可以進行搜索,但你沒看到新聞上也講檢察官根本不敢開搜索票給警方,
因為這是飯店和消費者間的民事糾紛,他們無權介入。
而且新聞報導這七人有幾個人是早上才到的訪客,哪裡需要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