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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3
文章: 6
機車是最危險最沒保障的交通工具,
除了市區路程近一點買東西可以騎外,
能開車就盡量開車,
現在一堆只要握方向盤就馬路是我家,路權至上的駕駛,
根本不把機車騎士的命看在眼裡,
立委應該修法把惡意蓄意開車撞機車騎士或路人以殺人罪移送法辦。
舊 2014-06-07, 08:54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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