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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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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homasc
現在的人買房不只自住,還有賺錢考量,這種的應該很難賣,
十年後房價都不知漲到哪邊去了,買這個出售只拿回利息應該會很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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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才是真正打房,但有個問題如果未來房價跌了政府還要原價買回?這樣等於是一筆錢
壓在政府那就有房子住,通貨膨脹損失就是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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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叫做亂搞

現在除了像連勝文哪種官二代富二代的,買屋可以一次拿出全額現金來買.
一般死老百姓哪一個不是先付一筆頭期款,剩下的用二十年三十年貸款來付,
就算是韓國那種"傳貰"用押金方式來租屋的,也沒有叫你一次付等同於房屋售價的金額.
十年之後的通貨膨脹會是什麼樣子的,誰也不清楚,合宜住宅原本是要照顧無住屋的弱勢族群,
現在卻是要先交他們拿出一把筆錢來,搞死他們.
全世界都知到要做到居住正義,政府要提供大量廉價的社會住宅出租,
台灣的社會住宅只有0.5%,遠遠落後先進國家的5~10%,現在政府還是滿腦子想炒樓賣房子而不是出租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