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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mmy
https://tw.news.yahoo.com/%E5%85%AB%E5%BE%B7%E5%90%88%E5%AE%9C%E5%AE%85-%E7%A7%9F%E5%94%AE%E6%AF%94%E8%AA%BF%E7%82%BA4-6-004136586--finance.html
自由時報 – 2014年6月3日 上午8:41
賣屋限由縣府原價買回
〔自由時報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縣府推動八德合宜住宅引爆前副縣長葉世文貪瀆醜聞,縣府昨天宣布與遠雄解約,將重新招標,原本規劃出售、出租比例為九比一,將重新調整成六成出售、四成出租,但限制屋主賣屋時,只能以購屋原價加計利息賣給縣府。
縣府並強調,不再推動合宜住宅,改推公營出租的社會住宅,第一個計畫在中路都市計畫進行,有七百戶,且百分之百出租。
八德合宜住宅推出後,出租比例太低讓外界詬病,縣府新的招標案將調整出售與出租比例,此外,原本限定合宜住宅五年或十年內不得轉售的規定也將取消,但限制屋主不得套利,只能以購屋原價加上利息補貼賣回給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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