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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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子女的教育責任一古腦的推給父母,沒思考到社會的影響,你的問題永遠無解
同樣的相反也是,我認為一個人的人格養成本來就不能只歸於某方,而且單純的切割成家屬、社會還是政府有的沒有的好幾塊,那樣是沒有意義的
回到主題,我覺得與其說責任,不如說是一些應盡的指導與指引義務吧,要是我的話,子女滿 15、16 歲之後(或是說國中畢業後)我不會再主動的告訴他:我覺得你應該怎樣怎樣比較好,除非他來問我
18 歲之後,任何經濟支援都是要有借有還,學費如果要我出,要還,生活費可以支援你平時開銷的一半(我要看到紀錄),要更多請你自己去打工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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