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ccjason
中華的4G LTE 是不能替代固網的ADSL或是光世代。
因為......4G LTE加了這一條
2. 本資費方案提供之行動上網服務,係提供客戶經由本公司行動網路,瀏覽網際網路與本公司行動加值網路服務。本資費方案客戶若長時間持續連結行動網路使用時,包括但不限於作為伺服器設備或主機電腦應用、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自動資料傳遞或設備與設備間自動連結、大量訊務使用(如:自動應答、自動刪除、類似自動或手動路由裝置)、作為私有線路或全時間或指定資料連結之替代或備援、P2P檔案分享、透過軟體或其他設備維持網路連續有效連結等情形時,本公司得暫停或限制客戶使用行動網路服務。
其實我是贊成限速的,與其3G/4G都被霸佔頻寬,還不如設點限制。
不過日本的限制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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