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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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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4
文章: 6
引用:
作者avq522
如果這事故,分局長如果還有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又或有肇事責任

就真的沒理沒法(律)了

大車撞小車, 大車要負的責比較多, 這本來就是台灣法院不成文的規定.

分局長最後要真的沒責, 才是有鬼咧

只放三秒鐘的畫面, 被家屬懷疑也是剛好而已
 
舊 2014-05-29, 07:58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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