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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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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Raziel
to badjax : 不論你出於好意或是一時不察,這篇錯誤示範的轉貼文就不要再討論了。

在你沒有受到加害者的直接性命威脅時,你沒有權力出手攻擊加害人,更不用說殺害。

如果你很有能力去奪槍奪刀擒拿,可以終止加害人的行為,頂多也只能做到這裡。

我們可能反對廢死,但也絕不鼓勵製造死亡。你我都沒有沒權力判定加害人該死,更沒有

權力去執行可能讓他致死的舉動!!防身目的是自保脫險,所有殺敵的方向都不是選項。


舉五支贊同.

那篇根本清海無上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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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舊 2014-05-29, 09:10 AM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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