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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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josetsun
陳為廷提到,自己的父親在他出生前3個月就過世,小時候母親告訴他說,「父親是車禍過世的」。但母親都不願透露細節,直到她過世後,更是無從追問,直到大三那年整理母親遺物時,才發現一張「殺人罪」的判決書,才發現被害人是自己的父親。
他提到當時因為一起停車糾紛,當時叔叔和樓下檳榔攤老闆起了爭執,父親下樓助陣,卻遭檳榔攤老闆刺殺,當場失血過多身亡。他在看完判決書後,最大的困惑是「媽媽為什麼到最後,還是選擇不告訴我這個真相?」但就在這件事後,思考對於死刑存廢的議題,陳為廷仍主張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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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要詭辯,但是這種只有相處嬰兒期三個月的父親,完全稱不上有相處過的,頂多長大知道真相比較震驚,說心痛我倒覺得沒有,因為早已接受人不在的事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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