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rvinson
衝鋒槍威力很大,因為是連發,比單發要強。
中一槍或兩槍還有機會開刀拿出子彈不會死,一但中一整排,肝肺都打碎了,神仙也難救。
嫌犯在殺第一人時就擊斃,可有效杜絕連環殺人,用死刑阻嚇殺人太慢,萬一遇到意志不是很堅定就無效,就地格殺的話,一定減少再度犯案的機會,嫌犯都死了,沒機會連續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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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MP5採用HK G3系列結構複雜的閉鎖槍機,且採用傳統滾柱閉鎖機構來延遲開鎖,射擊時槍口跳動較小,準確性大大提高。
http://zh.wikipedia.org/wiki/HK_MP5...%94%8B%E6%9E%AA
不懂就....
警方採用mp5 就是因為它比較不容易誤擊
在美國這種開放槍枝的國家 mp5只有制止力不足的問題
沒有"威力很大"
換成手槍 其實比較危險
不過沒差啦
台灣民眾只是要"看起來順眼" "符合教授期待" 這樣就好
法律系教授來指導警方辦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