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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島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346
引用:
作者MOSWU
不要亂講話
刑法第 23 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應該是會被告,但有大機率免刑
不過最好等對方真砍人了之後又朝你走過來再下手,不然的話.....
而且最好自己不要有啥專業訓練背景,不然難保遇到腦殘法官....
     
      
舊 2014-05-22, 04:24 AM #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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