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台又在
最新修正交通法規
壹、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
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
;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
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
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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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e...8713117002.html
未標「禁行」騎不罰 車禍責任比較大
2014-05-20 11:37:41
未標「禁行」騎不罰 車禍責任比較大
大部分的機車族都會騎在最外側的慢車道,但如果沒有標明禁行機車,駕駛和騎士就常常會發生爭道的情形,依照法規如果沒標誌「禁行機車」騎士的確可以騎,但很多人都不知道的是,一旦發生了車禍在保險理賠或是民事責任上,沒騎在慢車道的機車要負比較大的責任。
來到台北大安區最繁忙的街道,內側車道通通寫明禁行機車,但還是有機車族冒險通行,透過置高點直擊禁行機車四個大字,這麼明顯,騎士照樣給他騎過去,好多人原本騎在慢車道,一過馬路一次跨越兩個車道,這位騎士更誇張,直接在右轉車道停車,還和汽車駕駛聊了起來,這些人通通觸法,依法可罰600到1800元,但如果像這樣,沒有標示禁行機車照騎,有沒有違法。
每個人答得都不同,到底能不能騎,依照交通法規第99條,就算沒有標誌,機車還是要騎在最外側,但如果騎在內側並不會取締,只不過,就像這位老翁切進了內側車道,但就這麼剛好,被後方來車撞個正著,不開罰但車禍卻得負責任,如果想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理賠金還有可能會縮水。標示清楚紛爭容易解決,但就是像這樣沒標示衝突反而多,不過就算不罰,騎士左閃右鑽,鑽法律漏洞,反而讓自己置身在危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