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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今天又進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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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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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東別旁...
文章: 170
引用:
作者
chiayicoolman
加工自殺罪
誹謗罪
在此聲明,如朱兄願意提出控告的話,本人願意介紹律師並資助訴訟費用,如獲得相關賠償皆歸朱兄所有。
這麼嚴重喔???
健保大哥 保重
2014-05-18, 11:52 PM #
159
阿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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