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XL
不是苛責
是直接把事情的對錯先明白
法律上
已經犯法並不是站在對的一方
道理上
社會沒有虧欠他
以動手這件事來說
我以前曾經跟人家講過
"所有先動手的人 都是恃強凌弱" 樓主自己是大人 才會跟小孩動手
倘若在一邊看的人是健身房教練 或是 黑道
就沒有這件事了
樓主的反應是因為敢跟小孩動手 還是該跟小孩動手?
|
這個世界上多的是不在"倫理"這個框架下的事情,
像樓主這種情形講是非善惡對錯、惻隱之心...一點意義都沒有,
樓主知道常人的價值觀,但是他的價值標準誰看了都知道否定排斥這些常理,
你還硬是要把樓主的行為套用或是拉回普通論理的框架下,所以才跟其他人雞同鴨講。
我不曉得其他人是怎樣想,但是就我來說,出於預防更大問題或傷害的基礎上,
我可以包容這種這種價值標準偏差的情形。樓主向來以"不造成別人額外困擾"為傲,
但是樓主現在變成是一個潛在危險因子,我想這夠騷擾到認識或不認識的人了,
既然樓主還有自知,希望他能夠維持他一貫的自我要求,把自己調整成不會傷害到其他人的狀態,
這比較重要。
引用:
作者PioneerELITE
你確定是幫他叫的
而不是自己要上場前 預先幫自己叫的?
|
我不覺得可以赤手跟台灣黑熊PK(?)的***長在對方赤手人數少於5人的情況下他會需要用到救護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