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Quaker201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引用:
作者KGB
沒那回事,市長那個頭銜不是誰都可以幹的,既然要當市長,責任他就得背,說難聽的年底快到了,本來那個政績就很難看了,這件事後續沒處理好,市民會叫他皮繃緊一點回家吃自己,反正已經當夠本了不是?


市長要背政治責任我贊同,但管理責任本來就是下面的單位負責,不用為反對而反對。

現在矛頭也是指向區公所及警局,市長去管地下道真的會淪為笑話。
__________________
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舊 2014-05-16, 07:11 PM #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Quaker2013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