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新聞了!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911/101056.htm
88萬支票充面子 媳婦討聘金告贏公公
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和家人在2010年3月到徐姓女友家提親,女方家長要求大聘66萬元、小聘22萬元,一共88萬元聘金,同年3月28日訂婚當天男子父親開了一張88萬元支票給新娘,2人於5月9日宴客結婚。沒想到隔了1年,新娘拿支票到台灣銀行,卻發現不能兌現,原來是公公在結婚宴客隔天就把支票撤銷。
媳婦追問為什麼這麼做?公公卻回答家裡付不出這麼多錢,開支票只是給面子用,媳婦因此上士林地方法院打官司求償,簡易庭法官認為公公有權撤銷贈與、向銀行止付,判徐女敗訴。
案子到了二審,徐女老公證稱提親時,父母答應以現金付聘,訂婚當天改以支票支付,法官認為,公公用支票支付聘金有贈與事實,無權止付,判決公公敗訴,必須付給媳婦88萬元,全案確定。
婚禮顧問詹媽媽表示這樣的爭議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