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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ffey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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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5
引用:
作者semmy
群創那張薪資單,(A)的部份是本薪+伙食津貼+執照津貼+輪班津貼+表現津貼+全勤獎金,所以我才說合計(A)=本薪+津貼+獎金=固定+浮動
其中全勤獎金,在應扣項目中有因為沒有全勤而被扣款,那麼是不是表示全勤獎金是筆固定的給付?它其實是不是就是本薪的一部分?那麼員工福利,是要以16.2K來算呢?還是以18.2k來算?
表現津貼,不給可不可以?
沒錯,(A)的部分都對,但這兩筆都不是勞基法規定一定要給的,但哪天公司有點問題,這下就真的會有點問題了.....

至於公務人員,如果比照勞基法,連勞保退都比照勞工,看看公務人員願不願意囉?!




聽朋友說,當年群創的前身包子店最早期(A)的部份只有本薪+伙食津貼
而到勞退新制開始實施前則將本薪的一部份拿出來增設表現津貼+全勤獎金並將這2項目變更為浮動薪水
全勤獎金...分成上下2個半月各1000,若整個月沒請假則全數拿,若有請假,抱歉哪怕只請1小時,1000都直接充公(特休、生理假除外),直到群創正式接手後才變更為按比例扣
表現津貼,MO一件被扣50,剩餘的就看你上面的領班、組長心情而給...
至於哪些消失的錢,就等於是被變像減薪
舊 2014-05-13, 02:20 P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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