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一心
你好年輕喔...
你知道在公布22k法令前有多少人領不到22k嗎?
即使是現在還有所謂的"業績不到"連20k都沒有的工作..
這裡是資本世界,民營企業政府管不著,如果你喜歡政府強制管理民營企業的世界可以到大陸去 
|
想看統計數字
其實有勞基法最低薪資規定之後,只有違法與不違法的的界線而已(當然有沒有查緝,那又是另外一回事),沒有什麼拿的到跟拿不到的問題,民國73年就公布勞基法了,也就是1984年...超過30年了..
所以前面有人說詐欺?那麼還是問題嗎?
這邊有30年前就出社會的網友嗎?
以前,起碼20年前,之於現在,我認為是不痛苦的,因為相對的好賺錢,相對的物價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