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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004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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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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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勞動機關解釋有問題

經常性給予的薪資超過最低薪資,就不算違法……
太扯了,全勤,加班加起來有超過最低薪資就可以了,
這是那個無腦官員講的
應該是作業滿一個月的,月薪最低應符合基本工資,而全勤及加班費另計才對
作業未滿一個月的,應依月薪比例發給薪資才是。
舊 2014-05-12, 02:58 P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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