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eich 唐
實際上,是車臣人不願意公投,所以選擇戰爭的方式,因為車臣境內住了大量俄羅斯人,真要投票起來...
真要比,科索沃才是歐美用人權高於主權,直接轟炸原本的國家,扶植地區獨立的例子,連公投都省了咧...
回到日本,日本戰敗交出主權沒錯,但是不表示制訂日本戰後憲法的美國占領軍有民意基礎,實際上也沒有民意基礎,甚至這部憲法也是美軍強行通過(日本當時大力反對)使用的,在1952年後,但國際始終承認這部憲法有效(日本人不是不想修訂,一是因為美國還是會干涉日本是否修改憲法,二是這部憲法修正規定極為困難),但無論如何,我們看出先進民主國家認為:法律的制定就算過程有瑕疵,"實行後沒有太大的爭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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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車臣人在車臣共和國境內的比例高達93.47%嗎?
另外你忘記科索沃有發生過賽族中央政府對阿族居民的種族清洗嗎?然後科索沃戰爭後該地是委由「聯合國科索沃臨時行政當局特派團」(UNMIK)管理的,不是北約也不是任何一個歐美國家。
然後回到你提的例子,日本是國家戰敗交出主權,克里米亞是部分領土被他國占領,兩者這一部分的條件就差很多,後面也就沒有甚麼比較性了。
另外日本目前的憲法"形式上"是以修改明治憲法的方式通過的,通過新憲法草案的第19屆帝國下議院議員也是選舉產生的(該次選舉還是日本第一次允許女性投票的選舉)
引用:
作者虎斑貓
既然烏國憲法110條明文規定是健康因素不能視事,而亞努科維奇又顯然沒有因健康而不能視事的問題,議會若想合法把亞氏搞掉,就應該走完合法但冗長的程序進行罷免,而不是引用一個明眼人都看得出來不符的法條把他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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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才已經說過了,結果你還是要在條文字句上打轉。以110條視之,亞努柯維奇解職的程序與提案內容確實存在問題,但是現在亞努科維奇確實「無法履行憲法賦予的職責」,請問你覺得要怎麼以憲法條文內容去解決一個憲法條文沒寫明如何解決的問題?而且有權判定違憲的憲法法條也沒講話。
PS:相同的問題1950年ROC也遇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