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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臨時當局的合法性分析
甄鵬
【學科分類】憲法學
【出處】本網首發
【關鍵詞】烏克蘭;憲法;總統;亞努科維奇
【寫作年份】2014年
【正文】
烏克蘭《憲法》於1996年6月28日通過。2004年12月8日,烏克蘭議會通過了憲法修正案No. 2222-IV。該修正案對總統權力進行了限制。2010年9月30日,烏克蘭以2004年憲法修正違反了程序為由,判定其違憲並作廢。(No. 20-rp/2010) 此後,《憲法》經過了2011年2月和2013年9月兩次修正。我於今年3月7日從烏克蘭憲法法院官網下載了《憲法》。此憲法是該網公開承認的生效憲法。
今年烏克蘭動亂,反對派要求恢復2004年憲法修正案。2月21日,烏克蘭議會以386票支持,恢復了2004年憲法修正案。該憲法修正與2004年的修正一樣,沒有徵求憲法法院的意見,違反了《憲法》第159條。另外,根據《憲法》第94條,議會通過的法律應該交給總統簽署。總統亞努科維奇沒有簽署該法律。該法律應視為無效。
22日,烏克蘭議會以328票支持,罷免了總統亞努科維奇。按照《憲法》第111條,彈劾總統需要遵循下列程序:1、全體議員的1/2同意啟動彈劾程序,成立一個特別臨時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2、調查委員會向議會匯報,議會以不少於2/3的票數通過譴責總統的決定;3、徵求憲法法院和最高法院的意見後,議會以不少於3/4的票數罷免總統。
罷免亞努科維奇的行為完全沒有遵守《憲法》,明顯違法,應當視為無效。亞努科維奇仍然是烏克蘭的合法總統。從而,議會任命議長圖爾奇諾夫為代總統的決定違法。除上述原因之外,任命圖爾奇諾夫為代總統還違反了《憲法》第112條,該條款規定了總統不能行使權力時由總理代替。
由於代總統圖爾奇諾夫的任命違法,他提名的總理亞采紐克也是違法的。從而,現在的烏克蘭臨時當局——代總統和過渡政府,全部是非法產生的。烏克蘭前反對派們赤裸裸地踐踏憲法。西方國家承認這些非法機構,是明目張膽地藐視法治原則,公開干涉烏克蘭內政。
【作者簡介】
甄鵬,山東大學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