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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極驚兲拳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4
引用:
作者SpiceAndWolf
滿合理的
持有一戶很合邏輯呀
直系親屬就是爸爸或是兒子
其實說起來也還是一人一戶
不包含旁系也很合理
甚麼表的都占一戶....

至於以坪數倒是不合理
如果有錢了 想買大房子 倒也還好吧

不如以總價課奢侈稅即可


所以應該參照坪數跟總金額

如果自住 三口,住在一戶 250坪 總金額3億

那這種需求應該算超出正常自住的需求吧

相同的 如果自住三口 150坪 總金額 800萬

那這種 有可能是因為住在偏遠地區 的農戶 才有可能的價錢吧

鄉下地方每人使用坪數 有可能比都市地區大

所以要區分的話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 採取類似個人免稅額的制度

房屋土地兩稅合一後 住戶每人可減免多少房屋稅

自住房價3000萬 如果1%就是30 萬

每人減免稅額假如三萬 那住三個人 減免9萬

就是要繳納21萬

這樣不是很簡單 ??


怕台北市民繳納太多 那可以 五都直轄市 可以減免5萬 首都額外多減一萬

這樣爽了吧

當然怕一下子就調高太多 會天下大亂

那就是從0.25% 每年調整開始

分四年調足

配合基本工資每年調整

他媽的 財富重分配 財政部
舊 2014-05-07, 01:57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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