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piceAndWolf
滿合理的
持有一戶很合邏輯呀
直系親屬就是爸爸或是兒子
其實說起來也還是一人一戶
不包含旁系也很合理
甚麼表的都占一戶....
至於以坪數倒是不合理
如果有錢了 想買大房子 倒也還好吧
不如以總價課奢侈稅即可
|
所以應該參照坪數跟總金額
如果自住 三口,住在一戶 250坪 總金額3億
那這種需求應該算超出正常自住的需求吧
相同的 如果自住三口 150坪 總金額 800萬
那這種 有可能是因為住在偏遠地區 的農戶 才有可能的價錢吧
鄉下地方每人使用坪數 有可能比都市地區大
所以要區分的話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 採取類似個人免稅額的制度
房屋土地兩稅合一後 住戶每人可減免多少房屋稅
自住房價3000萬 如果1%就是30 萬
每人減免稅額假如三萬 那住三個人 減免9萬
就是要繳納21萬
這樣不是很簡單 ??
怕台北市民繳納太多 那可以 五都直轄市 可以減免5萬 首都額外多減一萬
這樣爽了吧
當然怕一下子就調高太多 會天下大亂
那就是從0.25% 每年調整開始
分四年調足
配合基本工資每年調整
他媽的 財富重分配 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