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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588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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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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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KUSHITANI
陳事先有徵的同意才去 如果對方拒絕還去 這點才會有問題
我是覺得要罵不要搞錯重點 不然會貽笑大方的
像陳批評馬家禮數不夠這點 確實該被批
我也不認同


前面五樓網友貼的連結.我的理解是
A致電說要去
B說你要去致意可以但是現場什麼都沒有.
A到場之後生氣說為什麼什麼都沒有?

這種事情絕對是尊重家屬的決定.
我以"不辦公祭"這四個字來GOOGLE
跳出來的新聞有陳萬水跟陳定南跟李泰祥
家祭或是公祭
外人無從置喙
__________________
期待入手
Nikkor-N Auto 28mm F2 AI改
Leica 50mm f/1.0 NOCTILUX-M 莫名其妙入手
舊 2014-05-07, 01:06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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