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oluba
唉,你真的不懂什麼叫提出證據
又講出「同理可證」這樣可笑的話
影片裡的對話就已經是證據
警察的新聞稿也說了孩童便溺,也是證據
你連最基本的證據都拿不出來,是要跟別人爭論什麼、同理可證什麼?
你這樣才配得上臉皮厚
PS.前面又想抹黑我是突然改口,我提出證據後,你就馬上當沒這回事了
你這個人的發言還剩多少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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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
我依然可以按照你訂立的標準,而認為警方提到的便溺,並沒指明就是
照片中小孩旁邊的那坨便.
老兄,玩這種文字遊戲偶一為之是還好,但拿來當主要技倆,還不注意自己
的論點會否也會遭反傷...那你就太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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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2篇裡,你為了否認我對你的指控,而解釋說:
>>我沒有堅持[地板沒清乾淨]...
>>只有對你提出[地板有清乾淨]這點提出質疑...
笑噴...
原本"是否有清理善後"就是個偽議題了,再加上你這種看似明確,實則空洞
的不沾鍋式回覆.
借問,你是讀法律的,還是玩政治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