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REFALCON
So?
把這些明顯不一樣的事情混為一談, 還避談整件事的前因後果, 只能斷章取義,
這跟馬卡茸不斷強調Z>B有什麼不一樣?
你認為神殺人不合理, 那就針對這點來討論阿...
請把前後經文拿出來, 看看為什麼神要殺這些人阿.
不要傻傻的把"律例"搬出來, 然後說"你看, 因為這樣神殺人"
這樣就跟你把中華民國刑法翻出來, 然後說"強制****殺人罪、強制猥褻殺人罪(第226條之1)"可以判死刑有問題一樣.
所以請你直接說, 那到底你贊不贊成死刑?
所以法院有資格殺人, 造物者沒資格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