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閘蟹
不是我要講, 寫得再好又有何用??
現在這種公司文化, 上頭文化, 我相信你的工作, 像你們的工作, 作得再好基本也就 2X K 而已, 了不起 3 開頭.
就像我們公司, 我來我們公司多久了, 因為我們主管是後來才來的, 我和我另一位同事不是主管的人馬/親信, 我和我另一位同事為公司做得再好再多, 幫了公司再多忙, 他就是想找機會對付我們, 如果我們受不了自請離職, 才能達到皇城的和諧.
所以, 04/28 有其中一位員工忽然離職, 交接的新人要 06/01 才來, 照理來說空窗期應由大家分擔才是, 再怎麼不是大家分擔, 主管也應負起責任.
他就說, 由於主管都要作上頭老板交付的工作, 責任重大, 而且其他的同事都很忙, 沒有空, 所以那個離職的空窗就由我和另一位同事, 一人各一半全部扛起.
主管所謂的責任重大, 他在我上禮拜作得快要死掉的那幾天, 甚至還遲到, 外出摸魚了至少半天, 還讓我其它部門的朋友看到他在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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