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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AL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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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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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xa9615
很抱歉我斷章取義一下。

[基督教的信念講的卻是:人無法透過自己的修行或智慧而認識上帝,只有幫上帝願意向我們啟示祂自己時,我們人才能認識祂、遇見祂。]

此句涵義可指為: 人不該接受聖經的傳達,也不需修行(閱讀聖經)來認識上帝,坐在家裡等上帝來迎接就好。 因為到教會去強求上帝是徒勞。上帝願意的時候,我自然就會認識他了.
若是沒有任何證明,任何人都可以聲稱自己是受上帝啟發。謂何需要證明,因為我們不想要被擅自稱神僕人所欺騙。既然上帝自在人心中,那又何須硬要寫本聖經、辦各教會來宣揚。

基督徒本無上帝存在證明,又何以打著上帝的名號,號招天下,擅自替上帝發言,我們就可以合理質疑另有目的。
就又回到本樓標題:邪教

錯了喔...
要先明白聖經的意義是什麼...
聖經的意義就是上帝的親自顯現, 啟示.
也就是上帝讓人透過聖經可以認識祂.
也就是說上帝一直都在"願意"人來認識祂.
所以當有人告訴你他受了上帝的啟發, 那就用聖經來檢視這啟發是否正確.
如同教會要做任何事工也要符合聖經的教導.

所以搞清楚聖經到底是什麼意思, 就能解開這邏輯上的困惑了.
舊 2014-05-02, 02:51 PM #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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