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
很抱歉我斷章取義一下。
[基督教的信念講的卻是:人無法透過自己的修行或智慧而認識上帝,只有幫上帝願意向我們啟示祂自己時,我們人才能認識祂、遇見祂。]
此句涵義可指為: 人不該接受聖經的傳達,也不需修行(閱讀聖經)來認識上帝,坐在家裡等上帝來迎接就好。 因為到教會去強求上帝是徒勞。上帝願意的時候,我自然就會認識他了.
若是沒有任何證明,任何人都可以聲稱自己是受上帝啟發。謂何需要證明,因為我們不想要被擅自稱神僕人所欺騙。既然上帝自在人心中,那又何須硬要寫本聖經、辦各教會來宣揚。
基督徒本無上帝存在證明,又何以打著上帝的名號,號招天下,擅自替上帝發言,我們就可以合理質疑另有目的。
就又回到本樓標題:邪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