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為什麼要搞SP2的, 例如摩門教會被視為非基督教?
為什麼新約可以有資格並且被認定是SP?
看看作者是誰吧...
前面不是提了, "作者威能"?
只是舊約的最後是在等待彌賽亞的降臨, 新約的最後是宣告救恩的全備與完整.
所以舊約完以後有新約, 新約完以後就是完全體了.
再搞SP2出來就是偽經了.
而你所在意的"隨時空演進, 用不同方式解讀經文",
從你轉貼的內容來看, 除了看開頭的問題, 還要看後面的解答阿...
"由於啟示是漸進的,在進入新約時代的『愛仇敵』清楚的啟示之前,
上帝對摩西所啟示的內容,是比較簡單易行的『合宜的』報復或賠償,以取代當時文化那種『過度的報復』。
也就是說,這些舊約經文是『刑罰不得高過原先的傷害』。
換言之,那些舊約經文,不是在『鼓勵報復』,而是在『抑制報復』。"
所以新舊約對"報復"的看法還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