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lee
世界上人間的法律對犯罪有所謂的"比例原則",輕罪重罪刑責各有不同
奇怪的是,耶教稱之為原罪糾纏著人類永世,源頭竟然是不聽話吃了一個蘋果而已
更神奇的是,哪個自稱造物者的神,怕人類祖先不上釣,讓蛇進入伊甸園去引誘兩個弱智的人
無所不能的神知不知他們會受引誘?知不知蛇會進去?答案當然知道,不然怎叫全能?
既然是神自己設的局,怎會後果如此嚴重?
不要再用什麼自由意志來解釋,很抱歉人類在沒吃智識之果前是處於混沌狀態,根本就沒有自由意志這種意識
我想人世間不會有父母找人引誘自家的小孩,讓他偷吃了冰箱的食物,然後把小孩掃地出門,詛咒他以及他的後代生生世世都有原罪,男的要辛苦工作,女的要受懷孕生育之苦..
我們常說以上的情節合不合理?多元社會什麼人都有,認為合理能接受是你家的事,如此莫名其妙的神,不要說根本就是鬼扯不存在虛構的神,哪怕真的存在,這樣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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